今天在书店,外国文学架上,我看到一个作者的名字。是毛姆。初中时候我有一个书柜。确切的来讲那只是凿在墙壁里的隔层,嵌了两面玻璃做门。我将自己拥有的一些书一直以高矮顺序放在里面,在玻璃门上贴着自己编辑的书目,认真的写上作者与出处。小时候的我做这些事情一直让我觉得自己是很乖的小孩。那个时候我认识一个女生。她不与我同班。那个女生,在很长一段时间之内都会把借书给我看。或者写一些读书笔记给我。在她们班的门口。我问过她一个问题。我说,你最喜欢的作者是谁。然后她讲,我最喜欢的是毛姆。之后她回问了我同样的问题。现在我已然忘记自己讲了哪一个名字出来。也不记得这个女生叫什么。但她讲我喜欢的是毛姆的那个神情我一直记得很清楚,也记得她的样子。她可能送过一本莫泊桑的书给我,但这不确定。
后来看到一本书。
前页写着:
我都知道了;这一切谎言与妄想,卑鄙与怯懦。它们就像颜料和素材,正好可以涂抹出一整座城市,以及其中无数的场景和遭遇。你所见到的,只不过是自己的想象;你以为是自己的,只不过是种偶然。握得越紧越是徒然。此之谓我执。
然后我就将它买回来。
我今天看到四个字。叫,知情之惑。
至高者必然有一个共性。不畏惧起行前能张望到的博大,不惊恐起行后于博大之外的渺小。通俗的讲就是沉。
最后再来谈点爱情。
如果。爱是翻云覆雨加细水长流是一种决绝的说法。
那么。爱也是接受自己的改变与接受他人的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