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7/11 | 唐。
类别(乱世煽情) | 评论(3) | 阅读(26) | 发表于 00:56

忍不住拿你的名字来做标题。觉得相当适宜。文章我一直在写,那男人的名字也应该是这个。笑。舌头轻微震颤,就能唤出来。一直认为相当可亲。

这些时一直很热。只是天还是很蓝。象一块糕点。整整半月没有出门。转了三次街才走到馆子。途径的酒铺。摆着整柜整柜各国的烈酒。花了很长的时间盯着它们看,象是爱人。老板是三十出头的肥胖男人。我突然很羡慕他。拥有这么多可以让人醉生梦死的玩意。并以此为生。

或者温暖只是一个相对的含义。当我见着你,有一刻。是这么知觉的。走了很久的路停下来。看看手心。除了纠结的掌纹,没有任何剩余。关于意义的事情,没有人会去追究。都能这么忘记。

即使相拥百年,也得要说再见。

那么。到最后来。即使此时我明了的这个原因。也构建不了一个信念。我无法睁大眼面对这个事实,也无法开怀的去惦念。亲爱的,终究这条路我走了很远,终究已经不能再继续。所以这些都变成前事,与后世无关,与现状无关。

现行下。在很近亦很远的距离里。能感知的一些。化为心里深重的情节。

那首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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