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清早看到2D的日志。最后两句是这样的。
生活里还是得有点小感动和小温暖 这样才不会觉得麻木 若你愿意 可否让我温暖你也温暖我。
冬日里煽情。欢天喜地。
这说明其实大家都很好,都洋洋洒洒走在边捞钱边情怀的康庄大道。
你大大方方告诉我你明年就结了。我大大方方的回一句祝福你。最后把自己感动了。这祝福象祝福自己发小一样的祝福。然后你说了一些话,然后我又说了一些话。然后没了。象吸干了的纸包奶茶。嘴巴里的空气都是带着奶味的凉飕飕。
“那么河谷,让我给你三不五时的爱”她最后这样说到。
较之那些洋洋洒洒就4358的,我很短。最长不过800。
这几天的生活主题有几条:
1是:你吐没吐?
2是:本质就是过了24小时之后再睇D野。
3是:HOW?
4是:AND?
5是:THEN?
6是:这个可以吐。
7是:双IPHONE搭讪叔的名片我把它丢在风中丢在风中……
我超过两句了。我唠嗑。
我刚开了个头。就他妈越写越农村。还想在112之前憋出4000字来(至少)然后拎去投了,但那得是爱情。
但也开了个头。所有事情都他妈开了个头。
这几天我的意志力(如果它曾存在的话)象是被飓风扫过。然后我从东走的西从南走到北。要不就买个冰棒含在嘴里,我甚至想将它直接捅进脑袋里。
最后我去洗了个澡。洗了一小时。连厕所墙和地也洗了。洗了便池。连挂在天花板的灯都想洗,就是没够着。
如果你一定要问张小朵她怎么想。张小朵只会张大的嘴巴告诉你她么B都不想。
如果你一定要问我怎么想。我跟张小朵想的一样。
只要见着光。
即使是盲中行路。只要见着光,在心里。
今天在书店,外国文学架上,我看到一个作者的名字。是毛姆。初中时候我有一个书柜。确切的来讲那只是凿在墙壁里的隔层,嵌了两面玻璃做门。我将自己拥有的一些书一直以高矮顺序放在里面,在玻璃门上贴着自己编辑的书目,认真的写上作者与出处。小时候的我做这些事情一直让我觉得自己是很乖的小孩。那个时候我认识一个女生。她不与我同班。那个女生,在很长一段时间之内都会把借书给我看。或者写一些读书笔记给我。在她们班的门口。我问过她一个问题。我说,你最喜欢的作者是谁。然后她讲,我最喜欢的是毛姆。之后她回问了我同样的问题。现在我已然忘记自己讲了哪一个名字出来。也不记得这个女生叫什么。但她讲我喜欢的是毛姆的那个神情我一直记得很清楚,也记得她的样子。她可能送过一本莫泊桑的书给我,但这不确定。 后来看到一本书。 前页写着: 我都知道了;这一切谎言与妄想,卑鄙与怯懦。它们就像颜料和素材,正好可以涂抹出一整座城市,以及其中无数的场景和遭遇。你所见到的,只不过是自己的想象;你以为是自己的,只不过是种偶然。握得越紧越是徒然。此之谓我执。 然后我就将它买回来。 我今天看到四个字。叫,知情之惑。 至高者必然有一个共性。不畏惧起行前能张望到的博大,不惊恐起行后于博大之外的渺小。通俗的讲就是沉。 最后再来谈点爱情。 如果。爱是翻云覆雨加细水长流是一种决绝的说法。 那么。爱也是接受自己的改变与接受他人的不变。
今天在书店,外国文学架上,我看到一个作者的名字。是毛姆。初中时候我有一个书柜。确切的来讲那只是凿在墙壁里的隔层,嵌了两面玻璃做门。我将自己拥有的一些书一直以高矮顺序放在里面,在玻璃门上贴着自己编辑的书目,认真的写上作者与出处。小时候的我做这些事情一直让我觉得自己是很乖的小孩。那个时候我认识一个女生。她不与我同班。那个女生,在很长一段时间之内都会把借书给我看。或者写一些读书笔记给我。在她们班的门口。我问过她一个问题。我说,你最喜欢的作者是谁。然后她讲,我最喜欢的是毛姆。之后她回问了我同样的问题。现在我已然忘记自己讲了哪一个名字出来。也不记得这个女生叫什么。但她讲我喜欢的是毛姆的那个神情我一直记得很清楚,也记得她的样子。她可能送过一本莫泊桑的书给我,但这不确定。
后来看到一本书。
前页写着:
我都知道了;这一切谎言与妄想,卑鄙与怯懦。它们就像颜料和素材,正好可以涂抹出一整座城市,以及其中无数的场景和遭遇。你所见到的,只不过是自己的想象;你以为是自己的,只不过是种偶然。握得越紧越是徒然。此之谓我执。
然后我就将它买回来。
我今天看到四个字。叫,知情之惑。
至高者必然有一个共性。不畏惧起行前能张望到的博大,不惊恐起行后于博大之外的渺小。通俗的讲就是沉。
最后再来谈点爱情。
如果。爱是翻云覆雨加细水长流是一种决绝的说法。
那么。爱也是接受自己的改变与接受他人的不变。
……
可是,这一切是怎样发生的呢?听邻居们说,是“爱情引起的”。那个经常喝的醉醺醺的叫米克什金的水管工人——就是常常送葵瓜子和奶糖给孩子们吃的那个人——有一次,他站在我家的窗口下,拉着手风琴,对这着整个院子大唱起来,唱的是一对黑眼睛怎样“毁掉”了一个好小伙子。
“爱情!”我心里想;“其实我们家周围谈恋爱的就不少。对面地下铁道建筑工地的通风道那里站岗的哨兵,他们可能就有美好的爱情。住在那边宿舍里的飞行员,他们也可能有爱情。然而别人并没有因为讲爱情让枪支生锈,让飞机从空中掉下来,一切该怎样,都照常进行着。”
——<少年鼓手的命运>
前段时间做了个梦。梦见你过来握我的手。我吓醒了。我看见了你的脸。
抽时间去了一趟旧书店。有一本极小的书是莎士比亚十四行诗。全英版。紫色缎面包封,部分地方已经有了霉迹。内里有大概是前主人留下的签名。G.Scottt,年份是2003年。想买给你,又被告知已预定。还有一些宗教类的。
自己倒是想找一些小说。然后又作罢,手里的书都没看完。无法静下心。上一次认真看的书,还是安妮的。那已经有几个年头了。
无论境况好坏。或者身在何处。人都在旅途里。在变动中。惟一能称为永恒静止的只有死亡。所以,在这些之内。你期待自己是更加明晰的。你胆怯或者惊诧或者期待的未来。在无时无刻向你奔走而来。即使你尝试让自己停滞,周遭的境物也能让此彼不同。
早前我想写一个故事。可能大部分想写自己的缩影。几年前我问W。她是一个好字之人。
我说。你看,你明白我,明白我的这些。我觉得它们可以成为一个故事。你告诉我。我可以怎么写。
然后她讲。就这样写。从你记得的第一天写到你记得的最后一天。就这样写。平白直接的这样的写。本身已经很足够了。
我写过一些小故事。都拿给W看。W一直以来对我写的东西都用“很抵”两个字解释。很抵的感觉大概就是嚼铁罢。我自己这么想着。
我最终放弃了想要写这一个故事的念头。一是因为,我基本不记得我自己觉得该记得的事,而记得的都是我自己觉得不该记得的事。二是,我记得的这些事挺好,写出来我会伤心。三是,做挖掘机功率还不够。
我觉得我暂且不能用这样一种朝气口吻来写字。比如,我期待春暖花开与这春暖花开之后你的脸。虽然我心里是这样想的。
之后我写了513字。现在都删了。
起码得先有语境再来煽情。
他说,“我爱上一个女孩儿,但她头像是喜羊羊。座佑铭是春药拌饭吃。”
“这极度不正常。”他最后补充到。
Through the alleyways to cool off in the shadows then into the street following the water.
There's a bearded man paddling in his canoe, looks as if he has come all the way from the Cayman Islands.
These canals, it seems, they all go in circles, places look the same, and we're the only difference.
The wind is in your hair, it's covering my view. I'm holding on to you, on a bike we've hired until tomorrow.
If only they could see, if only they had been here, they would understand, how someone could have chosen to go the length I've gone, to spend just one day riding. Holding on to you, I never thought it would be this clear.
情愁又如何?无风不起浪。
前几天我做了个梦。梦见自己在疾风里行走。身旁有你。
而你是谁。
17号之后我觉得我脑袋逐渐澄明一些。不再象含了个祥林嫂在嘴里。
倘若自己在疾风里行走,希望身旁有你。
这几天我什么都有。就是没情绪。
how。when。where。
how总比一切都重要。